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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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校徽、校旗、校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5-28 浏览次数: 设置

校徽、校旗、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、激励师生开拓创新、凝聚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精神旗帜。根据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校徽、校旗和校歌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,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征集校徽图案、校旗图案和校歌词曲。现就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全院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同志),广大校友。

二、作品要求

1.校徽:校徽图案设计要庄重典雅,美观大方,简洁明了,寓意深刻,富有美感。要能够体现学院的自然、人文和办学特点。

2.校旗:校旗应包含中英文校名、校徽等元素,图案要明朗简洁、美观醒目、舒展大方。

3.校歌:校歌曲谱要富有朝气,流畅动听,格调向上,雅俗共赏,便于传唱。歌词要简洁明快,内涵丰富,能够反映我院的历史、现状和未来,体现我院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。

校徽、校旗、校歌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。

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,一律不予退稿,请自留底稿;作品一经采用,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,学校拥有对该作品的修改权。

三、评选奖励

1.对确定作品和入选作品的作者,学院将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。

2. 征集时间和地点:

自即日起至630日止。

来稿请寄(送):学院党委宣传部

E-mail:dwb@scetc.edu.cn 请在来稿中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注明校徽、校旗、校歌征集字样。

联系电话:(08382652606     联系人:文志刚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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